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以下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删除本项目资格审查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担任过一项天然气工程设计任务”的要求。
2.本项目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18年11月5日9时30分”更改为“2018年11月13日9时30分”。
3.请各投标人按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登录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后自行下载。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内容为准。
招标人: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