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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县城亮化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7-227667

一、招标条件

五峰县城亮化及公厕项目(二期)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审批〔2019〕1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五峰县城亮化项目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

2、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政务中心、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财政局、住建局、政府食堂、文广中心、体育馆共10栋建筑灯光亮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

3、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资额为500万元,采取EPC总承包建设模式,包括政务中心、公安局、司法局等十栋大楼为满足招标要求的亮化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备和辅材的采购、全过程施工及管理,以及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质保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1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及造价预算任务,45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及安装任务。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下列内容均须同时满足,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质资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质资;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质资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投标人拟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技术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均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7、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为国家注册贰级建筑师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的人员);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仅限为2家。联合体必须出具书面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同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⑦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f.ycztb.com/wfSite/)网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9年07月22日至2019年08月14日。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具体缴纳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15日09时30分,并按以下要求投标:①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07月22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bwf.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五峰县渔洋关镇南北2路

联系人:黄蓉 

电  话:136186804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119-6号

联 系 人:刘蕊

联系电话:13217278571

                                                                                                                           2019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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