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HJCG-202002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五峰农商金融服务中心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0 万元,招标人为宜昌长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五峰农商金融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作)及施工图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峰农商金融服务中心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五峰农商金融服务中心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当 天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 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意: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正本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06 月24日12时00 分到2020 年07 月02 日 17 时3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 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21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费500 元/份(人民币),文件费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07 月06 日 09 时30 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 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2 楼A216)。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07 月06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 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2 楼A216)
七、其他
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长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五峰农商金融服务中心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设计服务期:方案设计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后,7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作),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 采购预算:60万元。
3.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4. 采购内容:五峰农商金融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作)及施工图设计。
4.1 项目概况
4.1.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中心曹家坪,项目用地东邻渔洋河,南靠采花大道。
4.1.2 建设规模:五峰农商金融服务中心项目位于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中心曹家坪,项目用地东邻渔洋河,南靠采花大道。总用地面积约3899.9平方米(5.85亩),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功能为银行对外营业厅、办公室、档案室、会议中心、员工餐饮及休息等功能。
4.2 采购范围
4.2.1 完成五峰农商金融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作)及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办理与设计成果相关的报审工作、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等。
5.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从2020 年06月24日 12 时00 分到2020 年07月02日 17 时30 分(节假日休息)
6.磋商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06月24日。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提交评标委员会按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8.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9.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宜昌长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ltzjt.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长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
联 系 人:黄蓉
电 话:136186804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 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216
联 系 人: 李淑琼
电 话: 13477137913
电子邮件: /
202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