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星辰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9-420529-70-03-033637),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即招标人)现委托宜昌联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园林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长乐·星辰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667.60平方米(合53.50亩),现项目总建筑面积113736.1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92689.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046.24平方米。
2、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设计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为长乐·星辰房地产开发项目园林工程的全过程设计和施工,园林方案设计、园林施工图设计以及建设期间景观图纸优化、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结合景观设计对室外工程设计进行优化调整。
施工招标范围:苗木绿化、小区道路、消防通道及登高面、硬质铺装、休憩广场、景墙、小品、景观配套照明、雨污水管网、标识标牌标线、围墙、大门等,具体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
5、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方案设计成果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经发包方审核通过后5天内完成深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与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工期一致。
(2)施工工期:一期100日历天,二期100日历天。
6、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承诺: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施工质量承诺: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合格等级标准。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中级(园林或园林绿化类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拟派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质检员(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严格到岗履职不得变更。
8、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近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是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成员不的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施工单位,且必须出具书面联合投标协议书;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9日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具体要求: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组织开标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1号
联系人:黄蓉
电话:13618680456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联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合益路九安城117号
联系人:魏卉昀
电话:0717-603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