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星辰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9-420529-70-03-033637),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即招标人)现委托宜昌联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长乐·星辰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667.60平方米(合53.50亩),现项目总建筑面积113736.1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92689.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046.24平方米。
2、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设计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为长乐·星辰房地产开发项目供电工程的全过程设计和施工,供电方案设计、供电施工图设计以及建设期间供电图纸优化、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
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供电工程(电缆敷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场外市政供电工程(电缆沟施工、电缆敷设、设备安装等)、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电缆敷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内容,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并自行移交至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五峰县供电公司。
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
5、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方案设计成果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经发包方审核通过后5天内完成深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与供电施工工期一致。
(2)施工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1#、2#、6#、8#、9#楼施工工期70日历天,3#、4#、5#、7#、10#、11#、12#楼施工工期80日历天。
6、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质量承诺:达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的合格要求,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伍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7、投标人拟派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质检员(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严格到岗履职不得变更。
8、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近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是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成员不的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施工单位,且必须出具书面联合投标协议书;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10日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组织开标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等3种方式,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1号
联系人:黄蓉
电话:13618680456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联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合益路九安城117号
联系人:魏卉昀
电话:0717-6034666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