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征兵服务站及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审批【2023】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征兵服务站及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3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根据相关规范及功能需求对原建筑进行功能分区,对原建筑结构进行加固;室外场地翻新;内部装修进行墙面装饰、吊顶、内墙面涂乳胶漆、局部木饰面等装饰装修、地面砖铺设,以及配套水、电、门窗、无障碍通道、消防、安防等相关设施设备;购置相关办公家具及设备等。
2.3招标范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征兵服务站及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建筑水电、弱电、消防、安防、室外工程等),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2.4项目地点:渔洋关镇钟岭路88号。
2.5履约期限:总工期200日历天,其中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任务,18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安装及施工任务。
2.6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4.1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
3.4.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成员)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联合体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 可 登 录 五 峰 土 家 族 自 治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wf.ycztb.com/wfSite/)网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4日。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项目提倡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一网通投”,请各投标人进入宜昌市或五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自行下载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最终稿)。
7、开标
(1)本工程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如中标人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3月14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bwf.gov.cn)。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长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五峰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 27-1 号
联系人:陈泽鹏
电话:18871733331
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号(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系人:高亚文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日 期: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