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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3-06-065583

一、招标条件: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审批[2023]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长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 

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255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后河管理局后地块停车场、曹家坪停车场、党校绿化节点与长乐大道-二手车市场处闲置地停车场新建及整治绿化节点4个子项。其中,后河管理局后地块停车场用地面积10080.7平方米,曹家坪停车场用地面积46951.4平方米,党校绿化节点用地面积1562平方米,长乐大道-二手车市场处闲置地停车场用地面积13958.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停车场,配套建设供配电系统、充电桩、地面绿化、配套建筑、智能停车及诱导系统等。

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修复,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决)算等全过程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4、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施工图通过图纸审查机构审查,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按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严格到岗履职,不得变更。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wf.ycztb.com/wfSite/)网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6日。

五、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项目提倡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一网通投”,请各投标人进入宜昌市或五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自行下载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最终稿)。

七、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公开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6月6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bwf.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长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1 号

联 系 人:张润

联系电话:189072096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联 系 人:张潜菊

联系电话:1599760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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